近期广东阴雨连绵,4月1日起仍将有多轮降雨过程,清明期间则有大范围降雨。记者从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省防总3月30日向各地市三防指挥部、省防总各成员单位发出通知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安全防护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条例》,综合考虑气象、水文、水利等各方面因素,省防总决定,全省于3月31日进入2020年汛期。
省防总介绍,3月以来,我省出现2次强降雨过程,平均累计降雨量119.4毫米,较历史同期(96.9毫米)偏多23%。特别是26日-28日的强降雨、强对流过程,粤北、珠江三角洲和粤西部分市县出现了大雨到暴雨,其中肇庆、韶关、清远和阳江出现了局地大暴雨。贺江、绥江上游及连江支流6个水文站出现超警洪水。预计4月1日起我省仍将有多轮降雨过程,各地各单位务必高度重视,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工作。
在严格落实防汛责任方面,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要坚持防疫与防汛两手抓两不误,严格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防旱防风工作责任制。汛期地方党政主要领导不得同时离开所辖区域,严格执行“县领导联系镇、镇领导联系村、村干部联系户”制度,落实水利工程、地质灾害隐患点、内涝黑点、山洪灾害危险区域防汛责任人,落实村(居)的人员转移对接责任。
通知提出,要全面进入防汛状态,各地各有关部门、工程管理单位、乡镇(街道)要严格落实汛期24小时带班和值班制度。自然资源、住建、水利、交通、电力、通信、能源等工程管理单位要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强化各类工程管理,加强汛期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风险隐患。水库、水电站要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
在强化应急处置方面,通知要求各有关单位和队伍要分别做好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有关物资、队伍的准备和预置工作,加强应急抢险和救援演练。如遇突发险情、灾情,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行动,有效处置,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在强化监测预报预警方面,通知要求气象、水文、海洋、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发布灾害预警,要在增强预测预报准确性和时效性的基础上,做好相关成果通俗化、直观化的解读。各级防汛防旱防风指挥机构要加强会商研判,强化灾害应对协作联动,及时研判风险,针对性部署防御措施。
通知还要求做好清明节期间强降雨防范。清明期间,我省有大范围降雨过程。各地各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研判,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统筹做好清明节期间的疫情防控和强降雨引发的中小河流洪水、山洪、地质灾害、城乡积涝等安全防范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南方日报记者 谢庆裕 通讯员 粤应宣